由環保“一刀切”引起的輿論熱潮,幾乎已經成為一種現象級話題。可以說,僅僅用了幾年時間,“一刀切”從沒人關心變成了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熱門詞語。
作為環保領域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一刀切”損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損害合法企業的基本權益,擾亂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抹黑環保督察,甚至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已經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2018年5月,生態環境部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一些地方平時無作為、臨時抱佛腳地進行集中停工停產停業。
也就是從那時開始,禁止“一刀切”被不停地強調,口頭釋放風向,制定政策法規文件,表明了國家層面的態度:堅決反對,堅決制止,嚴格禁止。
近日,生態環境部兌現了開展“一刀切”專項整治的諾言,從9月1日至11月30日開展為期3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甚至舉報受理電話周末也開通接聽狀態。
在老崔看來,針對“一刀切”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有必要,肯定也有效果,但還遠遠不夠。
有必要根據“一刀切”引起的問題入手,出臺一些“補償式”與“懲罰性”措施,引導人民群眾恢復對環保的信心和信任。
比如民眾最關心的被“一刀切”關閉的企業、工廠、餐館、店鋪等主體重新開工問題。既然“一刀切”被禁止了,那些被連累波及的企業工廠等,應該及時復工,盡可能地降低影響,減少損失。
重新開工當然還不夠,被“一刀切”關停的企業,由此導致的損失,不可能讓企業自行承擔吃啞巴虧,那誰來補償?對于這個問題,地方政府必須進行經濟賠償或稅費補貼等措施,這樣才能給企業工廠等一個交代。
此外,為了保證以后不會再次出現“一刀切”的情況,必須嚴格規范關停查封手續,以及實現執法過程透明、公平、公正。要知道,利用斷水、斷電、斷路等方式強行關停企業的行為是違法的,地方相關部門不能知法犯法。
如果出現違背法律的環保執法行為,強力問責,對那些采取簡單粗暴“一刀切”的官員終身追責,不升遷,不重用,嚴厲懲處。
最后,還是要重視民生,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積極接受并重視人民群眾的監督舉報。
只有做到上面幾點,才能真正彌補“一刀切”帶來的負面效果,也才能創造一個穩定和諧的市場與社會環境,推動環保工作的同時,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你認為,對環保“一刀切”問題,還應該采取怎樣的措施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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