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態環境部此前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包括農村飲水安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內的三大涉水板塊被重點提及。對于前述領域而言,目前成績如何,未來又將如何發力,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生態環境部對此怎么說。
11月29日,生態環境部舉行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在一系列講話中,農村飲水安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地下水污染防治這3個關鍵詞被頻頻提及,而這3個關鍵詞所代表的水處理板塊也在近期水污染防治出臺新規中重著墨甚多。
而這三項重要治水任務,近年來落實情況如何?“十三五”期間,又將如何籌謀下一步的發展?
“全國11個省份基本完成‘千噸萬人’(日供水1000噸以上和供水人口在10000人的飲用水水源地)農村(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13個省份按季度開展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17個省份基本實現農村飲用水衛生監測鄉鎮全覆蓋。”
從喝水難到有水喝,我國已建成了比較完整的農村供水體系,農村集中供水率達86%。
對供水成本較高、老少邊窮等地區,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工程維修養護給予適當補助,財政部、水利部今年首次安排中央資金14.5億元,推動建立補助資金與水費收取和管護機制創新掛鉤的激勵機制。
進入“十三五”后,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轉入鞏固提升階段。覆蓋在全國廣袤農村1100多萬處的飲水工程,正通過星羅棋布的鄉村水廠和密密麻麻的供水管網,向億萬群眾輸送清潔、衛生的飲用水,實現了農村飲水安全的歷史性轉變。采取改造、配套、升級、聯網等綜合措施,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規劃目標任務,也就是按照現行標準全面解決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
“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梳理推薦適合農村實際的污水治理技術路線。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
農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沖廁水、洗滌用水、餐廚廢水等。由于兼具排放分散、方式隨意、成分不同等難題,農村生活污水也成了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難點和突出短板。
為此,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提出,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同時,在規劃設計階段統籌考慮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落實。
在資金扶持方面,2019年,農業農村部與與國家發改委協調落實30億元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項目,支持中西部地區以縣為單位因地制宜開展農村廁所糞污治理、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農村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公開資料顯示,僅在2019年上半年,全國新開工建設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5萬多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8萬多座。
按照相關規劃,到2020年東部地區、中西部城市近郊區等有基礎、有條件的地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顯提高,村莊內污水橫流、亂排亂放情況基本消除,運維管護機制基本建立。從治理需求來講,農村污水正迎來新一輪釋放需求,但從市場成熟度及運營效率方面來講,農村污水治理才剛剛起步。
“堅持強基礎、建體系、控風險、保安全,推動分區管理、分類防控,不斷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同樣是在2020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將發展目標設定為初步建立法規標準體系;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
在華北、西北廣袤的干旱—半干旱地區,地下水往往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供水水源。但與地表水相比,地下水通常均具有持久性、隱蔽性、復雜性和難修復等特點,一般無法依賴自凈過程完成對污染物的消除。
也正基于此,從源頭防控成為保護地下水生態的首選項,而堵住污染源的關鍵是把現有的法律法規落實好。2019年4月出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既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也帶來了健全法規和標準規范體系。
尤其是重點統籌強化地下水環境監測,建立全國統一的地下水監測網和數據庫。接下來,生態環境部將組織開展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包括地下水水源的水質監測工作。
自然資源部和水利部初步建立區域尺度的地下水監測網絡。同時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標完成及責任落實情況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對承擔地下水污染防治職責的有關地方進行督察。
(本文部分資料源于生態環境部11月例行發布會上,土壤生態環境司司長蘇克敬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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